上海遗产纠纷律师

  • 陈惠斯律师17602175761
  • 遗嘱效力

    上海房产继承律师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陈惠斯
    • 联系电话:17602175761
    • 微信号:17602175761
    • 电子邮箱:17602175761@163.com
    • 所属律所: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大厦21楼 

    自书遗嘱打印的有效吗

    来源:上海遗产纠纷律师 时间:2020/12/7 14:37:52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自书遗嘱后打印出来的,打印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并且符合遗嘱生效要件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上一篇: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哪些遗嘱属无效遗嘱

    下一篇:遗嘱有多个效力怎么分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预约咨询律师

    陈惠斯 陈惠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