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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来源:上海遗产纠纷律师 时间:2023/5/25 16:06:18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父母在世子女不能放弃继承权,父母在世未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即使子女主动提出放弃,在法律上还是正常享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后分配的遗嘱,受赠人在两个月内接受,到期未接受视为放弃。

    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订立后将永久生效。但是继承人继承的时间是有规定的,需要在遗嘱人去世后两个月内标明是否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嘱订立后具有法律效力,家庭成员因遗嘱的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遗嘱的时间有效期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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