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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上海遗产纠纷律师 时间:2024/12/13 11:14:25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有清晰的认识。一般情况下,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如,一个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这类人不具备独立实施遗嘱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没有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或误导。欺诈是指他人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使遗嘱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不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胁迫是指他人以给遗嘱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遗嘱人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比如,有人威胁遗嘱人如果不将房产在遗嘱中留给他,就会对遗嘱人的子女不利,这种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人必须是在自由意志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

    遗嘱内容合法合规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如果遗嘱人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这部分内容无效。

    例如,遗嘱人不能在遗嘱中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进行处分,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设立不符合继承规则的内容。同时,遗嘱内容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如不能以违法犯罪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方式安排遗产继承。

    遗嘱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的书写内容应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表达其对遗产的处分意愿。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是因为口头遗嘱容易被篡改或遗忘,所以只有在特殊的危急情况下才被允许,并且在条件允许时需要转换为其他更稳定的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经过公证的遗嘱在证据效力等方面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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